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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买回家后,她成了护夫狂魔短篇小说阅读

习栩儒生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主角:柳明安姜凝   更新:2024-03-22 08:3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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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柳明安姜凝的现代都市小说《被买回家后,她成了护夫狂魔短篇小说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习栩儒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

《被买回家后,她成了护夫狂魔短篇小说阅读》精彩片段


姜凝离家的时候,正是上午农忙时候。

她在空间内移动,走过田垄,走过麦田,走过玉米地,走过荷花塘……不管走到哪里,都能看到这个村的村民从她身边经过。

这是姜凝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二次见到这么多人,挖田的,挑粪的,锄地的,种菜的,放牛的……这个小村庄是原始农耕文化的缩影,将乡土的那种淳朴无华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
姜凝在空间中和这些村民擦肩而过,她能看到他们,而他们却对她一无所知。

这种感觉很奇妙,她在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间游走,像是一个无血无肉,无依无靠的孤魂野鬼。

姜凝边走边看,大多走马观花一般匆匆一览,直到在一片菜地里遇见了熟悉的人。

是那个给她擦洗身子换衣服的三叔婆,在地里收辣椒。

老人身后背了一个背篓,穿着茅草鞋踩在地里,略微弯下腰,伸手抓住红色的辣椒,往上一提,辣椒脱离植株,被攥在手里,等攒了一大把,再往后一丢,精准无误地扔进背篓里。

三叔婆一边手脚麻利地劳作,一边和隔壁那块田的一个妇人聊得火热,脸上笑眯眯的,慈眉善目的模样。

姜凝本是经过,却在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时,停了下来。

“……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,什么叫‘明安配不上’啊?明安哪点配不上啊?”三叔婆有些气恼地问那个妇人道。

那妇人看着四十出头,听着三叔婆维护柳明安,吊着三角眼讥讽一笑,嘴一咧,噼里啪啦开始反驳:

“就是配不上哩!三叔婆你护犊子也没用。何依依是我们村长得最标志的姑娘,家里条件也是村里最好的,两个兄弟又争气。他柳明安有什么?没爹没娘的,家里就三间土房子,种地也不行,一副小白脸模样,除了会写几个字还有哪样拿得出手?何依依怎么会看上他?”

三叔婆本来有些气,听她说完最后一句又开始笑,笑得有些意味深长:“李二婶,你这就是自以为是了,依依不像你势利眼,没准儿人家就看上了。”

“哟~三叔婆,你知道的,我也知道。何依依是喜欢柳明安那个小白脸,可问题是她自个儿做得了主吗?你以为林二姑是吃干饭的啊?她会让自己女儿嫁给一个穷酸书生吗?”

三叔婆很乐观:“等明安考上秀才就好了。”

“考上秀才也是个穷秀才!我不怕告诉你,我儿子啊,在镇里做活,他可是亲眼见到何平跟陈家米行老板的小儿子喝酒的,那个人还管何平叫大哥,说要娶他妹子呢。”

三叔婆答不上话了,她虽然心疼柳明安,打心眼儿里觉得他哪哪都好,但也知道这孩子的条件,其实是很难娶上媳妇的,不然也不至于都十九了,还没有媒人踏过家门口。

三叔婆叹了口气,走到离那妇人最远的一头,背对着她摘辣椒,一言不发。

那个妇人打赢了这场嘴仗,神色间满是得意,抬着下巴对着三叔婆的背影轻轻“哼”了声,这是胜者对败者的嘲讽。

姜凝等她们说完,才继续向着大山的方向行进。步子仍然和之前一样不疾不徐,只是没心情再四处张望打量了。

她一直知道柳明安跟普通农户不一样,一张脸白白净净,不像常年户外劳作的人,每天空闲就看书写字,对吃的也不讲究,更像是那种寒门学子。


“姜凝,我是关心你,我怕你出了什么意外。”柳明安真心实意地说着,手上拿着一缕头发顺手挽了个结。

“关、心、我……”姜凝轻声呢喃着,神色有些恍惚。

“关心”这个词对她来说太陌生了。她前世短短二十年,命运都是被别人左右的,对组织来说,她只是一把趁手的刀,所有人只会在意这把刀割喉放血够不够锋利,哪里会在意她这个人会不会出意外?

“姜凝,别再上山了。”柳明安梳好了头,放下梳子,再次郑重其事道。

姜凝微微垂下眼,没说行也没说不行,只指着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问道:“这个,怎么洗?”

柳明安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,接着将衣服收起,十分自然地开口道:“我帮你吧。”

这么贤惠?

姜凝难得迟疑:“这会不会不太好?”

“有什么不好的?洗一个人的是洗,洗两个人的也是洗,也就一会儿的功夫。”柳明安温和地笑笑,然后拿着衣服出去了。

姜凝跟着起身,看着他把衣服放到了一个木盆里,那盆里还放着她用来装板栗的外衣。柳明安端着木盆进了厨房,拿着一块竹片从灶里掏出一堆草木灰,在姜凝疑惑的目光中把那堆灰全倒在了衣服上。

姜凝诧异了片刻,随即反应过来,草木灰主要成分为碳酸钾,溶于水有去污功效,这就是古代的“洗衣粉”。

柳明安又从房门后拿出搓衣板和棒槌,一起放到木盆中,转头对姜凝交代道:“荷花村那边有溪流,村里人都在那儿洗衣服。”

姜凝点点头,对他道:“你去吧,我在家做好饭等你回来。”

柳明安笑着道了声“好”,端着木盆离开了。

等柳明安走远,姜凝看着门边不安分的野鸡轻轻扯了扯嘴角。那野鸡不知死活地蹦跶着,冲着姜凝叫得欢,完全不知道自己死期将至。

姜凝从厨房中拿出菜刀,又端来一个碗放在地上。那野鸡眼珠子滴溜溜地看着她,下一瞬突然被扯住翅膀死死按住。

姜凝出手快准狠,对准鸡脖子就是一刀,那野鸡稍微挣扎了几秒就断了气,高昂的头颅垂下,鲜红的鸡血一滴不漏地全装在了碗中。

血被放干净后,姜凝把鸡扔到了木盆里,从锅中舀出几瓢滚烫的开水浇在鸡身上,让它全身被烫了个通透。烫过之后,鸡毛轻轻一扯就下来了。不到五分钟,原本神气活现的野鸡就在姜凝手下变得光秃秃。

姜凝往鸡血中加了一点盐,然后放到一边等它慢慢凝固成血块。接着提起刀,对着鸡肚子一划,把鸡从中剖开,快速地掏出所有内脏,再斩掉鸡头鸡屁股,整个鸡就处理好了。

看着那鸡心鸡肝鸡肠鸡郡肝,姜凝有些犹豫,用来炒鸡杂还挺好吃的。但一想到处理的工序,再想到这里没有料酒泡椒压不住腥味,还是放弃了,直接把这团内脏和鸡毛混在一起扔掉。

这只鸡还挺肥的,姜凝想了想桌上那两个柳明安做的菜,提刀把鸡砍了一半下来,准备放着明天再吃。只用半边鸡,做个小鸡炖蘑菇就好了。

姜凝在厨房忙活之际,柳明安端着木盆来到了溪边。这条小溪是从山上发源,一年四季连绵不断,溪边洗衣服洗菜的大姑娘小媳妇也没断过。

自古以来,男人都是干种田挑水砍柴这些重活的,洗衣做饭这种就是妇人家的活计。因此,柳明安走在溪边,那蹲着几个洗衣服人,无一例外全是女子。女人聚一堆,家长里短地唠起嗑来,免不了口舌是非,柳明安有心想找个偏点儿的位置,却被李二婶眼尖瞧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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