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暗恋
周砺六年,花三十六万救了他的命。
他白月光回国那天,我在接风宴上端着酒杯敬过去,他低头给她夹了一筷子菜。
第二天我查出来胃癌晚期。
我没告诉他,收拾东西走了。
后来他找到我,翻到我的日记本,最后一页写着:
“
周砺,我不欠你了。”
……
“
周砺,你要是死了,我就把你的骨灰撒进下水道。”
我说这话的时候,他躺在病床上,脸色白得像纸,嘴角却扯了一下。
那是他第一次对我笑。
哪怕是因为一句威胁。
推进手术室之前,他的手攥着我的手腕,攥得我骨头疼。
我低头看他,他说:“陶夏,我不会因为这件事就喜欢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那你还……”
“命是你的,喜不喜欢我是你的事。做不做,是我的事。”
他闭上嘴,被护士推进去了。
手术室的门合上那一刻,我靠着墙滑下去,腿软得站不住。
手术费三十六万,我工作六年攒的,本来打算付一套朝北小公寓的首付——三十五平,厨房小得转不开身,但有个阳台,我在中介的VR里看了不下二十遍。
现在换了他一条命。
值不值?
我只知道,他要是死了,我活下去的快乐肯定没有了。
手术很顺利。
周砺醒过来那天,我趴在他床边睡着了。
醒来发现他在看我,眼神说不清是什么。
“陶夏。”
“嗯?”
“你头发压到我输液管了。”
我把头发撩开,起身去倒水,他从背后说了句:“我会还你钱的。”
“不用。”我没回头,“钱没了还能挣,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。”
他没再说话。
我把药费和住院清单塞进了包最底层。这六年来,我替他做的每一件事,都没想过要他还。
习惯了。
习惯了在图书馆三楼那个位置等他经过,习惯了在食堂他常坐的那桌旁边“偶遇”,习惯了篮球赛中场休息时递上水——他从来只说“谢谢你”,我从来都回“不客气”。
一来一回,六个字。
我用六年,换了他六个字。
搬进他家那天下着小雨。
他说不用,我说医嘱写了“最好有人照顾”——原话是“最好”,我故意说成“必须”。
他哼了一声没再拒绝。
他家两室一厅,灰白色调,冰箱里只有矿泉水和过期泡面。
我花了一整天擦灰、洗被套、拖地,去菜市场买了三天的菜。
餐桌上空落落的。
我在楼下花店买了几支雏菊,五块钱,插在一个玻璃牛奶瓶里。
他回来看到,愣了一秒:“这什么?”
“花呀!”我正在擦灶台,回头冲他晃了晃抹布,“家里有点活气不好吗?”
他从我身边走过去,留下一句:“随便。”
卧室门关上了。
我举着抹布的手顿在半空,又缓缓放下。
没关系。
慢慢来。